2026年6月26日,中国证监会的一则公告震动了整个私募行业——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瀛资产”)与关联方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创投资”)因利益输送、报送虚假信息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没5800余万元,刷新了私募基金行业行政处罚金额纪录。实际控制人鲍娇燕同时被处以5年证券市场禁入及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按程序注销两家机构管理人登记。
这并非一起普通的违规案件。就在2026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玖瀛资产案,是新政落地后首例标志性执法案例。而其背后所揭示的行业沉疴,值得每一家私募机构深思。
01 案件解剖:两条“红线”何以同时失守
根据深圳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存在两项核心违法事实。
其一,利用私募基金财产为关联方输送利益。2022年5月至6月及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玖瀛资产及其担任管理人的多只私募基金,与腾创投资担任管理人的多只私募基金互为对手方交易。涉案主体低价买入债券后,再以偏离中证估值的价格卖出,差价直接流入玖瀛资产及关联主体口袋,合计非法获利2847.62万元。这种“左手倒右手”的操作,将投资者的资金当作了实控人的“提款机”。
其二,长期、系统性地报送虚假信息。2019年7月至调查日期间,玖瀛资产向深圳证监局、中基协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备案信息显示实际控制人为“郭峰”,而真实控制人实为鲍娇燕。2025年12月,两家机构向深圳证监局提交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中,144条交易记录被篡改。从实控人身份到银行流水,一条完整的造假链条被监管穿透。
02 处罚力度:“史上最重”传递了怎样的信号
此次处罚的“重”,体现在三个维度。
经济处罚之重。 两家机构合计罚没5800余万元,远超此前优策案(3500万元)和瑞丰达案(4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00余万元,实控人鲍娇燕个人被罚90万元。
资格惩戒之重。对实控人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和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双重措施。“禁入”剥夺其从业资格,“禁交易”切断其以任何名义参与证券交易的通道——两项措施叠加,在私募处罚中并不多见。
行业清退之重。中基协将按程序注销两家机构管理人登记。从行政处罚到注销登记,再到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行政、自律、司法三路并进,构建起多维度的立体追责网络。
证监会明确表示,将“明底线、立红线,清除‘害群之马’”。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套正在运转的常态化执法机制。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6年一季度,证监部门对180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97家进行行政处罚,将86条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中基协共注销544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03 行业警示:三个“决不能”与三条“生存法则”
玖瀛资产曾是备受追捧的“百亿私募明星”——2022年以8.79%的年度收益率在百亿私募中排名第二。从巅峰到倾覆,不过四年。这起案件给全行业留下了三记警钟。
警钟一:决不能把“嵌套”当“保护伞”。两家表面独立的私募机构,实则共用办公场地、人员,由同一实控人幕后操控。复杂的关联交易结构,非但不是合规的“防火墙”,反而成了利益输送的“暗道”。监管的穿透力正在覆盖私募运作的每一个环节——任何试图以复杂架构掩盖实质违规的行为,都将被逐一击穿。
警钟二:决不能把“信息报送”当“走过场”。 144条流水的篡改、长达数年的实控人信息虚假记载——这些行为暴露了部分机构对信息披露义务的漠视。信息报送不是行政流程的形式主义,而是监管的眼睛。虚假报送本身就是重大违规,更是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帮凶”。
警钟三:决不能把“规模”当“护身符”。 百亿规模、年度亚军、明星基金经理的光环,在触碰法律红线时毫无庇护之力。规模从来不是违规的免责牌,反而意味着更大的受托责任和更严格的监管审视。
04 结语
从交易商协会的“警告”到深圳证监局的创纪录罚单,玖瀛资产用不到一年时间走完了从触碰红线到彻底出清的全过程。这不是第一个倒下的“明星”,也大概率不会是最后一个。
但对于整个行业而言,这起案件的价值不在于“看谁倒了”,而在于“看清了什么”——看清了监管的底线在哪里,看清了违规的成本有多高,更看清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本源不容丝毫背离。
私募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从来不是建立在规模数字的堆砌之上,而是建立在每一笔交易的合规、每一条信息的真实、每一位投资者的信任之上。玖瀛资产案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行业的阴暗角落;更是一记警钟,提醒所有从业者:合规不是枷锁,而是生存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