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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资者教育】“拼单”“凑单”“份额拆分转让”可行么?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2-03-15 13:16:33点击次数:804 次

私募基金投资因其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监管部门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国内外均实行严格的合格投资者制度,相关法律制度从收入水平、风险识别承担能力、单笔最低认购金额等方面规定了合格投资者标准。

但有部分机构通过“拆分收益权”“拼单”“基金份额拆分转让”等方式突破合格投资者底线,投资者不要以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甚至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其实,这是违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一旦风险发生,投资者就要承担损失。

在“3.15”消费者保护活动期间,会员单位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提供了几则典型的案例,笔者整理后与大家共同分享,以期有所启发。

“收益权转让”

监管部门发现某互联网平台存在大量的“收益权转让”业务。

C互联网平台销售投资起点为固定收益类产品1000元和权益类产品1万元的金融产品。该平台个人投资者超过38万人,其中近10万人参与收益权交易,收益权转让业务规模近68亿元。

业内专业律师表示,现实中存在一些平台利用部分机构、个人投资者以合格投资者身份先行购买私募产品,然后通过平台将私募产品收益权拆分转让给注册用户。注册用户也可以通过平台二次转让其持有的私募产品收益权。

基金份额可拆分?

N公司以投资电子票据收益权名义设立私募基金,电子票据公司是N公司的关联方。基金产品于2017年3月份募集完成并向基金业协会备案。而后,N公司以该基金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N公司将该基金包装成收益高、风险小的优质理财产品,雇佣大批销售人员通过熟人介绍、推介会、朋友圈、微信群等形式,向社会群众进行宣传,其主要宣传口径是该只基金份额可拆分转让,投资者依自身投资能力买入相应份额即可。

在销售员们不遗余力地推销下,对私募基金了解甚少、风险承受能力低的社会群众被高额返利诱惑,纷纷掏出辛苦多年的血汗钱买入。N公司利用POS机划款方式,吸收约1250人次投资款共计1.99亿元,但其中部分资金并未划至私募基金账户,而是进入N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腰包。

现实中,还存在少数不具备私募基金投资条件、不适合私募基金投资的个人投资者,在高收益的诱惑下,篡改真实信息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汇集多人资金凑单、拼单变相突破100万元投资底线。

还有的投资者明确向销售人员表明自己投资金额无法达到单只基金投资100万的基本标准。但销售人员却以“拼单”“凑单”“基金份额拆分转让”等方式突破合格投资者底线,投资者不要以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甚至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其实,这是违规行为。

国家对合格投资者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准入门槛很高,普通投资者一定仔细甄别,查询该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及该发行机构相关资质,不陷入非法集资的骗局中。

案例资料来源: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