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列举了七类经营异常机构的情形。私募基金投后管理是基金管理人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对被投资企业实施项目监控并提供各项增值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做不好投后管理,可能会导致巨大损失。
那么,针对未整改、未选择机构类型等经营异常机构《通知》是怎样规定的?如何根据法律法规、投资协议约定及各方承诺等既有文件,对各方权利、义务进行分析,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人权益?
针对以上问题,陕西省证券基金业协会联合其他兄弟协会特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基金组资深律师万敏秀为大家带来主题为《私募基金投后热点问题解读》的精彩课程!
时 间
2022年4月15日(周五)14:30-15:30
培训方式
线上培训(报名需审核,会议链接另行发送)
培训内容
一、私募基金异常机构自律管理新规解读
二、私募基金投后管理重点问题
1.从私募基金管理人角度
2.从基金投资人角度
报名方式
扫码报名,注明“4.15”。
培训讲师
万敏秀律师来自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基金组,曾为中基协提供入会核查及专项核查法律服务,并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国开金融、中国国新、国风投、国家军民融合产业基金、国家制造业产业基金、中国文化产业基金等知名企业提供投融资等法律服务。
主办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基金业协会
朝阳区上市公司协会
中关村并购发展促进会
济南基金业协会
重庆股权投资基金协会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陕西省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陕西省创业投资协会
山东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协会
沈阳市基金业协会
江西省投资基金业协会
山西省投资基金业协会
四川省股权与创业投资协会
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
上海股权投资协会
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
深圳市私募基金商会
浙江省股权投资行业协会